我是个孤儿,从西北逃荒到了南都,六岁饿晕在街头,正要被野狗啃噬的时候,被十六岁的曹家大少爷所救,之后便一直留在曹家,为曹家鞍前马后。
在我十岁那年,曹家为二少爷曹冲之举办十岁生日宴会,其仇人混入其中。
当日二少爷将自己外衣披在我身上,自己便去上厕所,我与其他人留在后花园内,让仇家误认为我就是曹家二少爷,意图绑架。
在我拼死挣脱之下,对方意图将我射杀,是曹逸之奋不顾身救下我。
看着一直视我为亲人一般的曹逸之为救我身受重伤的时候,我暗自下定决心,一定要成为最强之人,守住曹家,守住大少爷,成为与大少爷能够并肩作战的人。
就算被称为“曹婻諷家的狗”,我也心甘情愿。
“少爷,我一定不辱使命。”
狼入狐口
我后悔了!
我干嘛一腔热血,就答应曹逸之啊。
我应该坦然说出我武功全失的事情,并告诉他我已经被景无许发现了。
与曹逸之这么多年的感情,曹逸之也不至于会杀了我。
但是为什么我就是说不出口呢?
我坐在床上烦躁地抓着自己的头发。
“我真的快疯了,怎么穿越过来,每天都过得提醒吊胆的。”
我再次打开曹逸之给的皮箱。
这皮箱的几万块,在这个年代可是巨款啊。
不过以我现在的身份,也不差钱这几万块。
对于这些钱,我也没有太大的感觉。
我拿出口袋里面放着的“三步散”,打开陶瓷盆,里面有两个黑色的药丸。
我拿出一颗,死死盯着。
我是吃?还是不吃呢?
就这样选择自杀吗?
这多没有出息啊。
但是不吃的话,我早晚都会死在枪下。
一想到子弹射穿我心脏的画面,我心脏处不由自主觉得一阵刺疼。
我将毒药放进我嘴边纠结了半天,我最后还是没有吃下去。
我再次烦躁不安地抓了抓自己头发。
谁不怕死啊!
最后我将皮箱里面的银票和金子都放进我的保险柜里面。